鼎汇皓鑫集团 风险共同承担投资协议
甲方(受托人):
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责任人:
乙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投资资金由乙方开设为甲方所指定的通达国际平台投资交易账户:____________ ,最低投资资金不低于10000USD(人民币/美元出入金固定兑换汇率:8.00/1),乙方投资(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拥有投资资金的所有权。合作期限不低于一年,乙方委托投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 乙方委托甲方投资交易,以求获得较好投资收益。
二、甲方的权限范围
甲方对乙方投资资金的使用,主要用于交易金融衍生品。投资交易期间,乙方不准私自申请提款、干预及擅自交易,否则,亏损金额由乙方100%承担负责,视乙方违背协议,协议终止。
三、盈利分配制度
1、至结算日止,总盈利金额50%(含50%)以上,其中,30%归甲方,70%归乙方。
2、至结算日止,总盈利金额50%(不含50%)以下,所有盈利金额归乙方所有。
四、甲乙双方必须遵循如下条款规定
1、投资交易账户总回撤30%,本金亏损金额不准超过30%(含30%),甲方需提前及时止损,不准抱有任何侥幸思想,以便控制风险最小化。否则,超过30%以上的亏损金额由甲方100%承担负责,视甲方违背协议,协议终止。
2、精诚合作,共创双赢,投资交易期间,甲方经营亏损,本金亏损金额在30%(不含30%)以下由乙方100%承担负责,乙方不准过度的埋怨和抱怨,尊重客观事实。甲方需配合乙方申请提款,并保证提款资金安全,协议终止。
3、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不准追加投资资金;协议终止,乙方追加投资资金,甲乙双方需重新签约。
附加说明
总回撤上调方案:总回撤30%允许上调,但不能超过50%,上调幅度介于30%-50%之间。
以总回撤上调至40%为例,甲乙双方必须遵循如下条款规定成正比调整。
1、投资交易账户总回撤40%,本金亏损金额不准超过40%(含40%),甲方需提前及时止损,不准抱有任何侥幸思想,以便控制风险最小化。否则,超过40%以上的亏损金额由甲方100%承担负责,视甲方违背协议,协议终止。
2、精诚合作,共创双赢,投资交易期间,甲方经营亏损,本金亏损金额在40%(不含40%)以下由乙方100%承担负责,乙方不准过度的埋怨和抱怨,尊重客观事实。甲方需配合乙方申请提款,并保证提款资金安全,协议终止。
以总回撤上调至40%为例,盈利分配制度成正比调整。
1、至结算日止,总盈利金额60%(含60%)以上,其中,20%归甲方,80%归乙方。
2、至结算日止,总盈利金额60%(不含60%)以下,所有盈利金额归乙方所有。
总回撤下调方案:总回撤30%允许下调,但不能低于10%,下调幅度介于10%-30%之间。
以总回撤下调至20%为例,甲乙双方必须遵循如下条款规定成反比调整。
1、投资交易账户总回撤20%,本金亏损金额不准超过20%(含20%),甲方需提前及时止损,不准抱有任何侥幸思想,以便控制风险最小化。否则,超过20%以上的亏损金额由甲方100%承担负责,视甲方违背协议,协议终止。
2、精诚合作,共创双赢,投资交易期间,甲方经营亏损,本金亏损金额在20%(不含20%)以下由乙方100%承担负责,乙方不准过度的埋怨和抱怨,尊重客观事实。甲方需配合乙方申请提款,并保证提款资金安全,协议终止。
以总回撤下调至20%为例,盈利分配制度成反比调整。
1、至结算日止,总盈利金额40%(含40%)以上,其中,40%归甲方,60%归乙方。
2、至结算日止,总盈利金额40%(不含40%)以下,所有盈利金额归乙方所有。
五、结算原则
为保护结算原则及甲方交易权益,投资交易账户在第1个季度内(协议生效日起至90日止),乙方私自申请提款(含同名账户资金划拨)无效。
1、每季度末最后交易日结算。投资交易账户符合结算标准,由甲方通知乙方提款申请。提款成功3日内(提款成功日起至3天止),乙方将盈利分配金额转账至甲方授权银行账户。
2、投资交易账户资金翻倍隔日结算。由甲方通知乙方提款申请,按上方结算流程操作。每季度末最后交易日结算原则正常实施和执行。
3、投资交易账户盈利50%(含50%)以上隔日结算。由甲方通知乙方提款申请,按上方结算流程操作。每季度末最后交易日及投资交易账户资金翻倍隔日结算原则正常实施和执行。
附加说明
结算原则上调方案:投资交易账户盈利50%(含50%)以上隔日结算允许上调,但不能超过70%,上调幅度介于50%-70%之间。
以结算原则上调至60%为例,盈利分配制度成正比调整。
1、至结算日止,总盈利金额60%(含60%)以上,其中,20%归甲方,80%归乙方。
2、至结算日止,总盈利金额60%(不含60%)以下,所有盈利金额归乙方所有。
结算原则下调方案:投资交易账户盈利50%(含50%)以上隔日结算允许下调,但不能低于10%,下调幅度介于10%-50%之间。
以结算原则下调至40%为例,盈利分配制度成反比调整。
1、至结算日止,总盈利金额40%(含40%)以上,其中,40%归甲方,60%归乙方。
2、至结算日止,总盈利金额40%(不含40%)以下,所有盈利金额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受乙方委托,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投资资金自主使用和管理,但应高度负责,促使乙方的资金获利。
2、在投资协议期限内,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对乙方的资金保值增值,并对乙方的个人财富等资料保密,不准外泄。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所提供的投资交易账户经营情况负有保守商业机密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准擅自将投资协议等资料向第三方提供或泄露。
2、乙方对甲方经营产生的盈利要按约定履行协议,将盈利金额主动转入甲方账户,有义务将年度投资回报金额告知甲方。
七、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对本协议中的约定需要修改或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书面形式加以修改或签订补充协议。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对甲乙双方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请裁决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八、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责任人(签章): 本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