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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代理商评估标准的公告

作者:鼎邦达和汇九金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8月13日


      鼎邦达和汇九金公司为创建健康的代理环境,协助、配合代理商良性循环开拓市场,充分体现平等竞争的原则。公司经研究决定:代理商(个人或公司)每2个自然月(自代理生效即Manager注册月份始至次月止)评估1次。在评估周期(2个自然月)内推荐不能少于2名【含2名“同名交易帐户”(一个有效身份证明开设多个同名交易帐户)】有效(入金和交易)客户或交易帐户追加资金(不含同名帐户资金划拨或申请提款再次注入)不低于300美元且进行交易,评估周期结束及时对代理商进行评估,未达到评估标准的代理商将不结算及发放上个自然月相应的佣金。
 


鼎邦达(全资子公司/分公司)
汇九金(全资子公司/分公司)
2017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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